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安格庄水库水毁工程修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格庄水库水毁工程修复项目
项目地点:易县安格庄水库
建设单位:保定市易县安格庄水库事务中心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有溢洪道部分、泄洪洞部分、防汛路部分及紫荆关引水渠部分的修复、加固,皆在原址进行恢复。(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508142540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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