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优必选高德斯精密科技兴国县积木零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名称:优必选高德斯精密科技兴国县积木零件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赣州市优必选高德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经济开发区智能家电产业园15栋1层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2025年5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13826197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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