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要求,为确保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广泛地征询相关群众意见,现对通化市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事项名称
通化市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
二、事项概况
本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发展工程,对于促进投资、扩大内需都能起到重要作用。为了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对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经济增长和城市高质量发展。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1)征地拆迁:项目征拆区域占地面积合计203.71公顷。其中征收改造区域内涉及总人数2845人,涉及住宅户数1141户,小微企业33家,征拆后,腾空的经营性土地106.71公顷,其中包括居住用地61.34公顷,商业用地16.07公顷,工业用地25.90公顷,其余用地主要为城镇道路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林地、绿地与敞开空间;
(2)安置房购置:在通化市市区范围内购买993套(建筑面积约64545㎡)用于回迁安置。
(3)安置房建设:占地面积共27310.18㎡,建筑面积共69465.7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865.74㎡(住宅建筑面积39356㎡,公建(商业+配套)建筑面积9509.74㎡),地下建筑面积20600㎡。同时建设小区内道路、绿化及公辅设施等配套工程。建设安置房491套。
项目建设地点:通化市4个乡镇(环通乡、江东乡、二道江乡和金厂镇)和13个村(金厂村、光复社区村、官道岭村、西昌村、石棚子村、江南村、明兴村、胜利村、佐安村、保安村、胜利村、二道江村及桃源村)。
项目总投资175548.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及股东注资和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即2024年至2027年。
三、主体单位
通化市人民政府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影响,对周边区域可能产生的影响;
2.为避免引发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实施应做好哪些方面的工作;
3.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
五、征求意见时间及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8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意见反馈。
电话:15714429242邮箱:1341848246@qq.com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