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跨河路东侧地块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项目地块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现对调查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中央跨河路东侧地块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中央跨河路以东,亮甲山街以南
(3)调查范围:地块东侧、南侧为苏家社区,北侧为亮甲山街、隔路为耕地,西侧为中央跨河路、隔路为耕地。调查范围总面积为42044m2。本次调查地块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 122.701377°,N 40.854981°。
(4)地块现状:本次调查地块现状为农村宅基地、坑塘水面、林地和草地。
(5)地块历史:历史影像能看到最早的年份是2010年,通过人员访谈得知2010年之前,地块内为苏家社区宅基地、坑塘水面、林地和草地。2010年至今,一直为苏家社区宅基地、坑塘水面、林地和草地,用地情况未发生变化。
(6)地块规划:居住用地。
二、调查结论
本场地调查结果显示,场地内无可能存在污染源,无土壤及地下水关注污染物。因此,本场地调查认为,海城市九年一贯制西地块不存在污染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能够满足居住用地要求,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