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霸州市宏大模塑有限公司扩建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霸州市宏大模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霸州市宏大模塑有限公司姜志达,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反馈电话:13903160743,邮箱:hongda_mold@163.com
数据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