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年渗滤液处理药剂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成立,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第一包废包,不收取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号规定,向第二包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人民币****,****.****元(大写:陆仟贰佰元整)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更正为:第一包废包,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第二包废包,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因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采购文件引用了已经废止的技术标准)属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由于本次采购项目已经发布结果公告,无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本次采购项目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更正为:****.****(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段****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新华街一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隆昌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年渗滤液处理药剂采购项目(二次)(N****)-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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