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邢台利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包装膜、包装袋环保印刷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邢台利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包装膜、包装袋环保印刷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邢台利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邢湾智能制造云园区南侧郑家庄村12号;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日期: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7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孙顺其,联系电话:18931916677。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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